我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天才,但对文艺的各种形式都愿试一试。
小说,试过了,没有什么惊人的成绩。
话剧,在抗战中才敢试一试,全无是处。
通俗的鼓词与剧本,也试写过一些,感到十分的难写,除了得到“俗更难”
一点真经验与教训外,别无可述。
现在,我又搬起分量最重的东西来了——诗!
我作过旧诗,不怎么高明,可是觉得怪有趣,而且格式管束着,也并不很难凑起那么一首两首的。
志在多多学习,现在我要作的是新诗。
新诗可真难:没有格式管着,我写着写着便失去自信,不由的向自己发问,这是诗吗?其次,我要写得俗,而没有地方去找到那么多有诗意的俗字,于是一来二去就变成“旧诗新写”
或“中菜西吃”
了。
还有,一方面我找不到够用的有诗意的俗字,另一方面在描写风景事物的时候我又不能把自幼儿种下的审美观念一扫而光;我不能强迫自己变成洋人,不但眼珠是绿的,而且把红花也看成绿花!
最后,新诗要韵不要,本不成为问题;我自己这回可是决定要韵(事实上是“辙”
),而且仿照比较严整的鼓词用韵的办法,每行都用韵,以求读诵时响亮好听。
这简直是跟自己过不去!
韵不难找,贵在自然,也不是怎么越要自然,便越费力气!
有上述的困难,本来已当知难而退;却偏不!
不但不退,而且想写成一万行!
扯下脸硬干并不算勇敢;再说,文艺贵精不贵多,臭的东西越多就越臭,我晓得。
不过,我所要写的是游记,断非三言两语所能道尽,故须长到万行。
这里,倒没有什么中国长诗甚少,故宜试作;或按照什么理论,非长不可;而纯粹出于要把长途旅行的见闻作成“有诗为证”
。
那么,也许有人要问:为什么不用散文写呢?回答是:行旅匆匆,未能作到每事必问,所以不敢一板一眼地细写。
我所得的只是一些印象,以诗写出,或者较为合适。
是这么一回事:一九三九年夏天,我被中华全国文艺界抗敌协会理事会派遣参加北路慰问团,到西北去慰劳抗战将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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